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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大规模出口电力

2013-03-05      浏览:2949次
一份重要文件将在2005年7月举行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第二次领导人峰会上签署,这份《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PTOA)的最终报告将为中国打通与东南亚各国经济合作的电力通道扫除障碍。 
    作为GMS电力合作的中方执行单位,南方电网公司将派高层出席这次大会。南方电网提供的资料显示,自去年9月中国首次跨越国境向越南送电以来,中国对越的送电量已超过5000万千瓦时,中国开始大规模向国外出口电力。
    在此之前,中国只与个别相邻国家进行过零星的电力交易。中国与东南亚电力联网贸易的电力大通道正逐步形成。专家认为,电力通道是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经济合作除水路、陆路和空中通道外的“第四经济通道”。 
    打通东南亚电力通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表示,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合作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经济合作的“重中之重”,中国与相邻国家的经济融合进程正快速推进。 
    据了解,PTOA在去年底由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协调委员会(RPTCC)第二次会议上由GMS各方讨论形成。PTOA将在今年7月的GMS第二次领导人峰会上由各国领导人联合签署,它是指导整个大湄公河次区域电网互联和电力贸易的重要文件。 
    最初与中国签订电力合作协议的国家有越南、泰国等国家。资料显示,与中国云南、广西接壤的越南、泰国等国近年经济快速发展,用电量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出现巨大的用电缺口。 
    中国首次由大电网向国外送电的时间为去年9月25日,由云南河口县送往越南老街省。至去年底,越南向中国购电已超过5000万千瓦时。越南通过110千伏边境联网工程向南方电网下属的云南电网购电协议于去年4月签订,这条通道年外送电量约为两亿千瓦时。 
    据南方电网的资料表明,越南工业部早些时候通过中国驻越南大使馆致函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与中国加强电力合作的设想。越南第一电力公司负责人亦给南方电网董事长袁懋振来函表达购电意愿。 
    2004年12月9日,中越双方开始商讨开通第二条110千伏通道的可行性问题,今年7月将会有实质性结果。除与越南进行电力合作外,南方电网还与泰国洽淡500千伏的送电项目事宜。中国开始大规模向周边的东南亚国家送电,有关电力运营的事宜将遵照PTOA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经济通道”的现实价值专家认为,云南电力成功输往周边国家,表明以电力输出为主要内容的“第四条经济大通道”正在加快形成。云南电网公司总经理王良友则表示,开拓国外电力市场有利于拓展发展空间,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前景广阔。 
    与“前景广阔”相对应的是,中国国内电力供应普遍紧张。在国内供电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中国为何还向周边国家售电?云南电网有关负责人说,云南电网向周边国家售出的电量与年总售电量300多亿千瓦时相比微不足道,不会影响云南及南方区域供用电。 
    关于向外供电与国内电力紧缺的矛盾问题,有关专家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部副部长赵晋平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中国对外大规模送电与国内的缺电问题并不矛盾,因为对外售出的电量是新增部分。中国与周边国家对澜沧江—湄公河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能有效缓解这一矛盾。 
    中泰两国电力部门已达成协议,双方企业将合资在云南澜沧江上建设景洪水电站和糯扎渡水电站。这两座电站装机容量达735万千瓦,建成后将根据泰国电力市场情况向泰国送电。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王崇理说,为了缓解电力缺口,越南、泰国等国家正四处投资开发水电,甚至大量从境外购电。据泰国电力部门预测,东南亚国家对电能的需求到2010年将上升为1160亿千瓦,2015年达1630亿千瓦。 
    对外送电的“钱”景广阔。云南电网有关人士说,实现大电网外送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培育国外电力市场”的需要。“培育国外电力市场”的效果明显,2004年云南电网获利200多万美元。 
    建设国际大通道网络电力联网和电力项目合作是中国GMS中的重要组成部分,PTOA的最终报告对此作了详细规定。专家认为,与周边国家开展电力合作项目符合中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除电力合作本身的经济效益外,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将有利于中国与东南亚更紧密的经贸合作。 
    赵晋平说,每一个单一项目的推进对整体的合作项目都会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能源合作计划的推进正在产生积极的影响。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通道打开后,有利于整个地区快速融合发展。大湄公河流域的水电资源共同开发是中国和东盟区域合作的组成部分,中国跨境为其他国家提供电力,有利于提升中国在相邻地区的合作地位。 
    虽然电力通道的建设对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着广阔的“钱”景,但电力合作的现实难题也与“钱”景同时存在。由于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特殊经济背景及社会渊源,GMS电力合作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如何建设与管理跨国输电线路、如何支付跨境输电费用等问题亦困扰合作各方。 
    南方电网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联网各国在法律层面、管理层面都缺乏统一的原则和标准,电力电量交换也缺乏统一的交易规则,这些都有待于各国政府及电力企业积极协商并尽快达成有关协议。PTOA签署后,这些问题可望遵照各方协定的规则进行处理。 
    “现在存在的问题都是利益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亦可以按照国际惯例处理。”王崇礼表示,中国与周边国家正在进行水路、公路和航空方面的合作,电力通道作为“第四通道”建成后,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大通道网络开始形成。 
    王崇理说,数据表明,从现在起到2015年,东盟地区对电力的需求将增加1000亿千瓦,所需建设资金至少要1000亿美元。而云南的水能资源是中国最丰富的省份之一,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能为大湄公河下游国家输送更多电力,可得良好的经济利益。电力通道建设更能为国家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经济氛围创造相应的条件。 
    据了解,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项目于1992年启动。目前,合作项目在交通、能源、电信、农业、环境、人力资源开发、贸易便利化、投资等领域取得了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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